湖北省兴山县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兴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其中:
(一)县人民医院10名。临床医学 3名(含医学影像、麻醉各1名),二本以上学历;护理 5名,专科以上学历,必须持有执业护士证书;药剂1名,专科以上学历;医学检验1名,专科以上学历。
(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名。临床医学1名,二本以上学历;助产1名,专科以上学历。
(三)乡镇卫生院18名。临床医学8名(其中口腔医学1名),专科以上学历;护理6名,中专以上学历,必须持有执业护士证书;药剂2名,专科以上学历;财会2名,专科以上学历。
所有岗位报名人数必须达到招聘计划数的1:3,若达不到此比例,则根据报名人数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另将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剂到临床医学岗位。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第一条各专业招聘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
2、年龄:护理专业在28周岁以内(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专业在30周岁以内(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根据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10]3号)精神,报考乡镇临床岗位,有执业医师证的(含中医、口腔执业证),年龄在38周岁以内(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采取考核方式进行;二本以上临床医学专业的,也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2、热爱并忠于卫生事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行为规范,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在校学习期间表现良好。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实施方案》,由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2年5月17日通过新闻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18日至6月7日
2、报名地点:兴山县卫生局人事股(联系电话:2588175)。
3、 报名注意事项和资格审查:本人到现场报名,每个报名者原则上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但报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报名者可以另报考乡镇卫生院的同一岗位。报名者 须持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或就读学校提供的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党团员组织证明;近期免冠照片 2张。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员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兴山县2012年招聘卫生技术 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二)。
4、招聘办公室于2012年6月8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颁发准考证。